人民網訊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水原地方法院2日對藝人樸有天涉嫌吸毒案做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法院還命令樸有天接受監督和進行治療,并追繳14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8400元)。
法官表示,被告人坦白犯罪事實,根據吸毒檢驗結果,吸毒罪名成立。毒品類犯罪對個人和社會造成的危害大,且毒品容易上癮,有必要給予嚴懲。但被告人在被捕后承認犯罪行為,考慮到其是初犯,且在被捕的2個月間進行了反省,現階段判處緩刑給與其重返社會的機會,符合刑罰的目的。
當天有不少樸有天的粉絲到現場觀看宣判,法庭座無虛席,一些粉絲在聽到緩刑的判決后不禁落淚。
樸有天涉嫌于今年2-3月與其前未婚妻黃荷娜三次購買毒品并分六次吸食而被提起公訴。此外,他還涉嫌于去年9-10月與黃荷娜伙同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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