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10月29日電 據韓國《濟州島民日報》29日報道,當天,20歲的韓國男子高某與19歲的金某因冒充警察敲詐中國女子,被法院判決2年半有期徒刑、緩刑4年。
據報道,高某與金某是前后輩,今年3月14日,兩人商量好以濟州市區酒店的中國人為作案目標,謀取財物。
次日,即3月15日下午6點27分,兩人在當地某酒店大廳里,盯上了只身一人的中國籍女子張某(33歲)。
隨后,兩人尾隨張某至房間,用翻譯軟件假稱自己是警察,一番脅迫之后,從張某錢包搶走8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4836元)。
韓國濟州地方法院判決時指出,被告假冒警察威脅受害人,并奪取財物,罪行嚴重。對受害人造成精神與財產的雙重損失。但考慮到被告的年齡、認罪態度好,且與受害人達成圓滿協議等,故作出上述判決。(海外網 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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