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9月7日訊 當地時間9月7日上午,韓國前總統樸槿惠被押往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出席第66次庭審。文化體育觀光部前任長官金鐘德也于同日以證人身份出庭。
樸槿惠涉嫌與親信崔順實共謀,從韓國大企業處收受592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6億元)賄賂等共18項罪名。根據韓國《刑事訴訟法》,法院原則上將于10月前后做出一審判決。
“親信干政案”主要涉案人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一審被判5年有期徒刑,其辯護律師已提出上訴。首爾中央地方法院8月25日宣判,李在镕被控的行賄、挪用公款、非法轉移資產、隱匿犯罪收入和作偽證5項罪名全部成立,判處其5年監禁。分析認為,李在镕被法院宣判行賄罪成立,矛頭自然就瞄準了樸槿惠的受賄嫌疑,這將對樸槿惠和其閨蜜崔順實的判決產生關鍵性影響。
根據韓國相關法律,在一起受賄案中,受賄者所受刑罰重于行賄者。由于李在镕一審被判處5年監禁,這基本意味著樸槿惠的量刑將多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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