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8月23日訊 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行賄案一審宣判實況將不會直播播出。
韓聯社報道稱,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3日消息,法院刑事合議27庭不允許電視臺對25日下午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行賄案一審宣判實況進行直播,還禁止媒體在法庭內的一切拍攝行為。法庭方面表示,李在镕等被告人向法院提交了不同意攝影和直播宣判情況的意見。在權衡比較拍攝或直播宣判情況所能實現的公共利益和可能給被告人帶去的難以挽回的損失后,法庭認為不應允許媒體對宣判情況進行直播。
韓國《關于法庭旁聽及攝影的規則》修訂案從8月1日起開始實施,允許對一審和二審宣判進行電視直播。該修訂案規定,是否允許直播由審判長決定;即使未獲得被告同意,若審判長認為符合公共利益,則可允許轉播。
此外,在8月7日舉行的李在镕及4名三星集團前高管行賄案一審宣判前的最后一次庭審上,韓國檢方建議法院對李在镕判處有期徒刑12年,對其他幾名三星前高管分別判處7年有期徒刑和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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