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 圖源:韓聯社
人民網訊 據韓聯社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經濟犯罪刑事部1日以涉嫌非法交易、操縱股價和瀆職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等11人提起不捕直訴。
這將是李在镕繼2017年2月因涉及前總統樸槿惠親信干政案被批捕后時隔3年6個月再次被告上法庭。距離證券期貨委員會2018年11月向檢方舉報三星生物制劑公司財務造假也有1年零9個月。
韓國檢方認為,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2015年進行合并旨在為李在镕接班三星鋪路,該計劃由三星集團的未來戰略室主導,李在镕等人涉嫌在合并過程中哄臺第一毛織股價、壓低三星物產股價、散布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信息、公布虛假利好消息、收買主要股東、行賄以取得國民年金表決權、集中購買公司股操縱行情等非法交易。
韓國檢方還認定第一毛織子公司三星生物制劑會計造假,指控李在镕違反資本市場法和審計法。據悉,三星生物2015年涉嫌擅自改變會計處理標準,將公司市值夸大虛增4.5萬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59億元)。
韓國檢方表示,這一系列的非法行為無視投資者利益,最終目的在于為公司掌門謀私利,屬于瀆職行為。同時違反資本市場法的立法宗旨,屬于故意擾亂資本市場秩序行為和重大犯罪。
韓國大檢察廳調查審議委員會曾于6月開會審議檢方針對李在镕提起公訴是否妥當,并最終做出建議終止相關調查、不提起公訴的決定。對于未接受該建議的理由,檢方表示,本案事關重大,客觀證據確鑿,且是引發國民疑惑的案件,有必要接受公正的司法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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