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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政府18日在國務會議上審議通過《男女就業平等及兼顧事業家庭相關法律修正案》,最快從下半年起,女性職工在孕期也可使用育兒休假,不孕夫妻可額外獲得治療休假。家中有未滿8歲子女的職工,還可使用縮短工時制度,最多可達2年。該規定將最快從明年7月1日起開始實行。
統計數據顯示,韓國不孕不育夫妻人數從2008年的17.3萬人,先后增至19.8萬人(2010年)、20.2萬人(2012年)和21.5萬人(2014年),去年雖小幅下降至21.4萬人,但仍屬于較高水平。新規定出臺后,員工申請不孕治療休假,可獲得3日的無薪休假,在休假期間單位不得給予任何不公正待遇。企業應保證女性職工在孕期使用育兒休假,每周還可縮短工時15-30小時。
韓國雇傭勞動部長官李基權表示,此次修正案實施后,預計將對解決低生育率、保證職工兼顧工作與家庭、提高女性就業率等社會問題產生積極影響。
(轉載自韓國亞洲經濟中文網 http://china.ajunew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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