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會8日召開全體會議,通過一項法律修正案,對虐待兒童的行為加大處罰力度。這項立法緣于年僅16個月的女童鄭仁(音譯)遭養父母虐待致死,此事在韓國引起公憤。
根據這項被韓國媒體稱為“鄭仁法”的修正案,地方政府部門或調查機構在接到關于虐待兒童的舉報后,應“立即”著手調查。托兒所員工、社會工作者、醫生等有義務舉報虐童行為。
警方和專門負責虐童事件調查的公務人員作現場調查時,可以出入的場所范圍進一步擴大。韓國《中央日報》報道,修正案規定,進行調查時應將涉嫌虐待兒童的行為人和受害兒童隔離。
嫌疑人如果拒絕履行提供證詞、提交資料等義務,將被處以最高1000萬韓元(約合5.9萬元人民幣)罰款;如果妨礙執行公務,將被處以最高5000萬韓元(29.6萬元人民幣)罰款或5年監禁。
鄭仁去年2月被收養。據首爾廣播公司《想知道真相》欄目2日播出的特別報道,她遭養父母虐待,多處骨折,胰臟破裂,去年10月13日在醫院傷重不治。韓國社會為之震動,政府承諾加強兒童保護。
韓國媒體后續報道指出,警方曾三次接獲舉報,卻輕信養父母辯解,沒有到家中探訪或深入調查。兒童福利和收養機構的監督和回訪也存在類似問題,未能及時采取措施。(胡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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